請利用這個頁面來建立性能原則,根據對叢集、動態叢集以及節點上執行的應用程式伺服器實例的評估,使用該原則來執行各種性能。若要檢視此管理主控台頁面,請按一下作業原則 > 性能原則 > 新建。
將性能原則套用到該原則的成員。您可以指派要求數值到工作量型的原則中。原則的成員可以是叢集、動態叢集、以及在節點上執行的應用程式伺服器實例。在動態叢集的狀況中,無論使用的性能原則為何,動態叢集實例數目下限都會保持啟動並且執行。
關於性能原則欄位的延伸資訊:
要求總數 | 當選取的性能原則是工作量時,這個欄位是可用的。當已經服務了使用者定義的一定要求數量時,工作量的條件原則會重新啟動成員。可接受的要求值必須是介於 1000 到 9223372036854775807 之間的整數。 |
反應模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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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取違反性能條件時要採取的動作 | 如果是工作量條件原則,則動作必須是重新啟動伺服器。 |
當您填寫好這個必要欄位後,請按下一步。